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现将我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
(一)通过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烈士和驻邕部队军人的直系子女
(二)户籍、家庭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下同)在吴圩镇范围内的适龄健康儿童。
(三)监护人、父母在吴圩镇范围内就业的适龄健康儿童。
(四)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年龄段
小班幼儿(出生日期: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班幼儿(出生日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大班幼儿(出生日期: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四、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