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区域在辖区内学校直接登记入学,无空余学位时在周边学校调配;城区在固定登记点登记,登记后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材料
在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①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
②租房合同(暂住证明);
③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此项作为优先条件);
④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小学新生需提供防疫接种证(不作为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提供);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毕业证领取后补交报名学校审验)。
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区教委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66227010,6623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