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中小学报名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学生监护人身份确认时所需材料。户口本、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2.学生家庭住址确认时所需材料。父亲或母亲或学生个人名下在文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有关证明(房权证或购房合同加全额购房发票);父母在文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有关证明的,提供购买单据、合同和居住费用单据;父母属威海市内户口在文租房的,提供正式租房合同;父母属威海市外户口在文租房的,提供双方(离婚的,提供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期房或未交付使用房不作为分生依据。
3.学生父母在文工作情况确认时所需材料。在文有房产的或文登城区户口的,无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文登区内乡镇进城务工的,需提供双方在文登城区的工作证明(务工合同、社保证明、营业执照,至少其中一类,下同);外来务工的,需提供双方在文登城区或乡镇的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