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教育百科2023-06-19 22:58:32未知

贵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贵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信息采集,以实施计划管理为基础,以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为要求,落实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规定,规范我市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

  二、招生工作规则

  (一)实行网络化管理

  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全部纳入网上管理,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招生。所有招收学生必须在平台登记报名,通过网上招生各流程完成录取。

  (二)严格计划管理

  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下达,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于6月16日对外公布。各民办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特殊情况需增加招生计划的,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按“学校申请—辖区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备案”流程执行。

  各区(市、县)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市、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区(市、县)招生。

  (三)统一招生时段

  公、民办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照《贵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登记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生。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

  三、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一)招生简章的审核及公布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夸大误导学生,不得对考试成绩进行宣传。简章的审核按审批地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要按规定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完成审核并提交平台,平台统一于6月16日向社会公布。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网上登记

  6月21日-7月1日网上登记,贵阳市户籍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可选报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市、县)的1所民办学校。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三)电脑随机派位学校的确认及公布

  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其招生计划全部纳入电脑随机派位,7月10日平台将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名单及基本情况。

  (四)电脑随机派位操作

  7月25日,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

  (五)电脑随机派位学生的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中签学生须在7月26日-7月27日向中签民办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一个学期的费用(含学校招生简章上所列应收学费、住宿费,不含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银行缴费回单将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小学、初中录取。

  (六)非电脑随机派位学校的报名和录取相关规定

  全市网上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后,对于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剩余计划招生数可适当延长学校招生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线下到该类学校报名并进行网上录取,学生报名录取时间不得晚于8月31日。

  (七)入学办理

  学校通过平台导出新生入学审核名册,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县)教育局审定,以此作为办理新生学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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