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2021年秋季学期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方式
各民办初中实行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学校
宾阳县光华中学、宾阳县北高中学、宾阳县育贤中学、宾阳县大任学校、宾阳县志远中学、宾阳县博文学校。
正式招生开始前,招生学校名单将根据民办初中是否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增减。
三、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原则上在宾阳县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县域范围招生。
四、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自愿报名民办初中招生录取:
(一)具有宾阳县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宾阳县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父母双方在宾阳县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宾阳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报名材料
(一)以学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宾阳县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家长到原就读小学在学籍系统下载打印或复印《学籍卡/证》)。
(二)以学生户籍信息申请报名的:户口簿。
(三)以随迁子女信息申请报名的: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上述三类材料有其中任何一类即可。
六、报名地点
(一)宾阳县凤凰小学(设宾阳县光华中学、宾阳县北高中学、宾阳县育贤中学、宾阳县大任学校等4所学校报名窗口)
(二)黎塘中心学校(原黎塘实验小学,设宾阳县志远中学、宾阳县博文学校等2所学校报名窗口)。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到宾阳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参与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时间安排
(一)5月下旬,各民办初中确定当年招生计划。
(二)7月19-20日,组织报名工作,采集申请报读民办初中的学生信息。
(三)7月29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7月30日前,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到所报名的民办初中学校办理学位确认手续,录取完成。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报名录取流程
(一)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初中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的,应理性慎重选择,且只限报1 所。
(二)根据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情况,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三)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初中学校应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并报县中招办审批。
(四)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 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
(五)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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