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延庆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延庆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qxjwxjk@sina.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1号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小教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字样)
3.电话:010-69102029
4.传真:010-69189762
5.登录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延庆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延庆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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