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对象和条件】
1.具有天津港保税区常住户口的学生,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我区集体户籍的学生,实际居住地必须在区内。
2.2022年11月完成预约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3.具有小学学籍且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是正常状态的小学在籍学生。
【审核材料】
1.本区户口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人和学生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在区内租住的需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转学申请(各学校提供模板)。
2.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必须为申请转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2022年11月之前开始在本区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港保税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自有商品住宅房产证,或者在本区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转学申请(各学校提供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