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幼儿园入园优待政策2024
一、是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园优待政策。
二、是继续推行幼儿园“长幼同园”服务举措,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或新入园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三、是统筹保障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办园及公办园托班,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家长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等必要报名材料,向属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学位资源和招生计划统筹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办园。
四、是切实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五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
招生对象和招生方式
面向全市招收年满2-5周岁幼儿
小班应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按照备案托位数面向年满2周岁的幼儿招生。
公办幼儿园应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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