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盛兴中英文学校:
根据《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意见》规定,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学杂费标准:(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
小学:学杂费10000元/生•学期
初中:学杂费11000元/生•学期
高中:学杂费120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学生宿舍每间6-8人,配备空调,24小时供应热水。住宿费包含水电费用。
小学:住宿费3000元/生•学期
初中:住宿费3000元/生•学期
高中:住宿费3000元/生•学期
三、学杂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民办中小学校,应按省规定的范围和财政补贴标准对学生相应减收费用。学杂费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向学生预收学位费。学校自行组织学生入学考试,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参照我市公办学校的收费项目进行管理。
五、学校需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并通过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六、本批复从2017秋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如省出台新的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