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生资助政策 成都市学生资助工作规范

教育百科2023-09-18 16:59:34佚名

成都学生资助政策 成都市学生资助工作规范

  2023年成都最新最全学生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

  01 教育资助满覆盖

  资助对象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

  按1000元/生·年标准减免保教费。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家长向就读幼儿园申请。

   02 学前满覆盖

  资助对象

  成都市常住人口中的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及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幼儿、孤儿和特殊困难家庭幼儿。

  资助标准

  参照同期同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收保育教育等费用(各幼儿园按照相应收费标准免除)。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

   01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02 宏志助学金

  资助对象

  公办学校就读的成都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住宿学生。

  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01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划分为1000、2000、3000元三档。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02 免学费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03 免课本费

  资助对象

  成都市常住人口中的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

  按每生每年600元标准减免课本费。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01 免学费

  资助对象

  所有在校中职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减免学费。

  申请方式

  开学时直接减免。

   0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具体分为三档:一档3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

  开学时,学生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03 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

  1.成都籍所有在校住宿学生;

  2.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成都籍住宿学生。

  资助标准

  1.公办校:免除住宿费; 2.民办校:给予住宿费补助。

  申请方式

  开学时,学生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04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方式

  由学校推选。

  05 免课本费

  资助对象

  成都市常住人口中,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按360元/生/年标准减免课本费。

  申请方式

  开学时,学生向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

  高等教育阶段

  0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贷款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6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特殊困难群体可根据其意愿按贷款标准上限办理。

  申请方式

  1、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详情,学生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

  02 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申请方式

  1、参加高考或高职单招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申请情况报送县级部门,获得录取资格后向县级部门补齐申请材料。2、获得录取资格后向县级部门提出资助申请。3、录取当年7月开始申请,8月底完成审核工作。

  03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8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

  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04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

  资助标准

  本专科、预科生:平均3300元/生•年,分为4500元、3300元、2100元三个档次。

  申请方式

  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05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资助标准

  5000元/生·年。

  申请方式

  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6_LeNayPVfbwDG6-oRj7g

本文标签: 学生  标准  对象  方式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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