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乡市第四中学学区范围
胜利街以东、卫河以南、新飞大道以西、金穗大道以北片;解放大道以东、中同大街以南、胜利街以西、平原路以北片。
二
招收对象
招收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
《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摘录
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统筹生安置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四
登记报名须知
(一)学区生到校报名登记时,学生监护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个人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表复印件上请用红笔更新以下信息:
①家庭现住址,具体到小区楼栋门牌号。
②父母电话。
③父母身份证号码。
2.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监护人、学生本人的复印件);
3.学生及其监护人居住的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集资房原始凭证、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温馨提示:
以上原件和复印件请家长提前按顺序用透明文件袋装好,文件袋封面写上学生姓名、毕业小学、监护人联系电话。复印件不再退回。
注意:
如提供虚假信息,一律不予录取,监护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
报名及录取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7月21-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3:00至6:00,学区生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
2.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学校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及发放办法,请关注“新乡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知悉。
温馨提醒:
1.家长(限1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上述时间到校现场报名,请服从学校相关要求,听从现场安排。
2.报名流程:
3.我校是省级文明校园,请学生家长自觉遵守报名秩序,不要在校内吸烟,维护校园文明与整洁,体现自身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4.具体招生政策家长可登陆新乡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
5.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及时关注学校相关招生信息。
新乡市第四中学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