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共设置 6 个志愿栏。
补录条件及规则
1、补录对象为在我市参加 2023 年中考的考生,如考生在普通高中各批次中均未被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 )在 450 分及以上,即可参加补录。
2、符合补录条件且自愿选择参加补录的考生须按流程填报补录志愿,符合补录条件但未填报补录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补录。
拓展——根据我市 2023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划定2023 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 450 分。第一批普通高中和第二批普通高中的招生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分数优先、志愿先后”原则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部分学校将开展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