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五城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就读的适龄儿童,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完成预报名。公、民办小学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确认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要求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另需通过“榕教之窗”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志愿,以便开展摇号派位工作。
(一)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月16日至30日,五城区所有需要在公办校入学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3日至5日,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
分四类情况:
①片内生,名下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家长到划片学校核查,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指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或集体户,到核查学校核查,应随带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或其他居住等有关材料,其中非集体户的挂户生还需携带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无需业主提供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后(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需业主提供知情同意书〕。
③随迁子女,到报名点核查,应携带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无需房东提供知情同意书,2021年11月30日后(不含11月30日)购买的房产需房东提供知情同意书〕,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④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特殊群体1-9类),到核查学校进行核查,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3.7月12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8月17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和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二)补报名与注册
1.8月18日至20日,小学接受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补报名。
分三类情况:
① 未预报名的片内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向划片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并进行补报名,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未预报名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并到核查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入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③ 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等按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补报名,并到核查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入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2.8月21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补报名凭证核查结果。
3.8月22日区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不含随迁子女)。
4.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三)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
五城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2.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填写报名点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根据家长意愿填写;
3.8月25日,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4.8月26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5.8月27日,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及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符合统筹条件的随迁子女补报名,由区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