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对今年的学前教育招生工作进行部署。
一、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畅通咨询通道,做好2023年幼儿园新生入园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统筹做好2023年幼儿园新生入园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幼儿园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二)落实属地管理免试入学规定。大力发展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确保本地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园需求。所有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面试、评测等形式进行入学前测试。
(三)确保就近入园应入尽入。依据幼儿园建设规划及招生规模确定招生计划,以户籍所在地和房产证(居住证)为依据,实行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属地管理,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就近入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后应优先解决小区内居民的入园需求,非普惠性幼儿园可面向全区招生,无证幼儿园不得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障碍幼儿随班就读。
(四)属地管理原则。各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规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区教体局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招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携带幼儿,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及监护人的房产证(居住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确保幼儿信息准确、完整。
二、学前教育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报名方式:各幼儿园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报名。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按照就近、自愿的原则,合理安排到其他幼儿园。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其他区幼儿开放,随补随招。
(三)规范入园条件。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3周岁的幼儿(小班:2019年9月后—2020年8月前出生;中班:2018年9月后—2019年8月前出生;大班:2017年9月后—2018年8月前出生),幼儿园在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可设托班(经教育局审批后),招收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2周岁的幼儿。所有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学前班。
(四)严格控制班额。托班每班幼儿一般为20人,小班每班幼儿一般为25人,中班每班幼儿一般为30人,大班每班幼儿一般为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五)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我市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不得随意改动。幼儿逾期未报到,祝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六)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由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伙食费只能在单位账户中统一使用,不得转往其它资金账户,更不得存入个人账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突破收费上线;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对社会进行公示,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各幼儿园的收费要通过学前教育智慧管理平台接受区教体局的监督,不能随意涨价,更不能有“一园两费”的现象。
(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系统录入工作。教育事业统计和幼儿学籍作为落实幼儿资助、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等教育惠民政策的重要依据。幼儿园违规招收的幼儿学籍一律不予注册或调转。
(八)做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园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就近优先安排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优抚对象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符合豫公通〔2018〕66号文件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警察子女;需优先安排在洛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相关入园材料(基本情况登记表、户口本、房产证、优抚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意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于7月14日前报送区教体局审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通过公告、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群众疑感、确保适龄幼儿到合格(已挂牌)的幼儿园就读,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没有挂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生,
(二)严禁无序竞争。各幼儿园必须将办园的公益性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将学前教育商业化。严禁幼儿园以"压价""团购""优惠""赠送物品"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无序竞争,争夺生源。
(三)加强过程监管。招生收费统一通过教育系统智慧管理平台进行,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区教体局将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