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不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之后,再由县初中教育集团分配校区。县直3所小学毕业生已于5月中旬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入学志愿填报,不再重新填报志愿。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含太忻经济区生源),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含青龙新村、龙城首府生源)。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来源:太原市教育局https://jyj.taiyuan.gov.cn/zswj/20230707/30053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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