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中教育阶段能享受哪些资助 烟台高中收费标准

教育百科2023-09-15 19:03:58未知

烟台高中教育阶段能享受哪些资助 烟台高中收费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资助比例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以后年度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以及我省财力状况逐步扩大。各地按区域内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和学校贫困学生分布等因素,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指标分配动态调整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各校资助面,重点向农村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评审,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④评审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二)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

  无需申请,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结合。依据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四类优先保障对象名单实行主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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