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一)根据保发改价格【2021】1013号文件规定,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生每月400元,本学期5个月共计2000元。(微信扫码缴费)
(二)餐点费:一餐两点,每天7元,按月收取。(微信扫码缴费)
学前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唐县县直机关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5.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二)资助标准
按照《保定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细则》(保教财【2018】60号)执行。
(三)办理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面试时由家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保定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