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
(一)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收以下五类学生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3.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本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本镇工作居住、缴纳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民办学校按照中山市相关规定招收以下二类学生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镇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