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小学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均应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招生条件
(一)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服务范围内小学接收入学。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父母及祖辈同户籍同居住,且为唯一居住地址(父母需提供由开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一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驻汴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2)父母双方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注明:符合以上1、2、3条的残疾儿童,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具备就读能力但不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听力障碍和视力障碍学生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智力障碍学生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所在区不具备就读条件的可跨区入学;不具备就读能力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送教上门,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二)以下情况,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但与父(母)自有住房不一致。
2.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2)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父(母)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进城购房人员子女。
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
(2)房产证(暂时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6月30日-7月6日,符合信息采集(二)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报名。
7月10日-16日,符合信息采集(一)中小学服务范围内入学的适龄儿童,根据各小学发布的招生公告,直接到服务小学现场报名。
7月17日-23日,小学组织入户调查。
7月24日-2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巡视。
8月25日-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整体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开封主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黄河大街北段27号,电话:0371-23886558, 23886559
鼓楼区教育体育局:开封市青龙背街34号,电话:0371-23237829
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大黄家胡同5号,电话:0371-23389219
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金梁里街66号,电话:0371-23386977-809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西门大街小学院内,电话:0371-25697603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郑开大道以北八大街海汇中心A座8楼8023,电话:0371—2294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