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随迁务工子女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回答】示范区随迁务工子女是指在示范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许昌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
符合入学条件的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7月13日前完成)后,再通过现场审核,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示范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示范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3个月以上)。
2.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