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

教育百科2023-09-25 10:33:49未知

天津蓟州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人户统一”九年级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人户分离”九年级学生: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随四老”九年级学生: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2)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蓝印户口学生

  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直属初中: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片内学校审核;乡镇初中:家长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接收学校通知转学结果,学生按照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或家长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 请家长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的通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错过通知,或电话联系不畅影响学生转学,后果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四、其他

  1.实验中学九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如有学生需转入实验中学九年级,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就读。

  2.如有学生需转入第四中学九年级、燕山中学九年级,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如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和翠屏湖中学。

  3. 第四中学实行“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不接收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自有住房的学生转入。

  4.转入学校为乡镇初中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5.温馨提示:学生转学全过程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咨询电话

  022-29030280

  022-29038076

本文标签: 学生  户口本  学校  学籍  九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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