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学积分依据有哪些?
积分依据:
申请人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积分方”后,按此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除“在本市居所情况”可选用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居所情况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温馨提示:
申请人家长在申请积分入学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造成不符合入学条件、无法办理学籍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其自行承担。其中,开学前被发现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撤销其积分入学录取结果;开学后无法办理学籍的,撤销其录取结果;开学后发现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入学资格的,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允许其完成该学期学业,学期结束后,终止其积分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并在整个学段内不予受理该生积分入学申请;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取消其该学段属地购买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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