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中区户籍适龄儿童
非学位紧张学校应当招收招生学区内不完全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渝中户籍学生。
(2023学位紧张学校:大坪小学、马家堡小学、石油路小学、中华路小学、中华路小学竹园分部、巴蜀小学、人和街小学、人民小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渝中区居住和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半年以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半年时限),其随迁子女可在指定学校报名,额满为止。其余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6年内未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