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百科2023-06-07 21:04:44佚名

浏阳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浏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长郡·浏阳实验学校,艺术学校,各民办初级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精神,经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为我市乡村学校培养合格教师。现就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谭应启任组长,黄朴、刘恋、李武、苏启平、李筱端任副组长,肖力、何绍益、熊文娟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选拔等组织工作。联系人:邱凤玲,联系电话:83682052。

  二、招生类别、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共计13名,均为普通计划,具体培养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如下:

  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招生计划共计10名,均为普通计划。具体培养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如下:

  3.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帮扶培养:招生计划共计5名,均为普通计划,具体培养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如下:

  三、培养模式

  今年我市招生计划均为本科层次。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浏阳市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前,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参加了长沙市2023年初中毕业会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今年浏阳市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其他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相关类别的乡村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市教育局安排,到我市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就业当年各学校的需求进行选岗。

  (2)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培养计划的报名对象应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我市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帮扶手册》。

  六、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中考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浏阳市中考招生情况, 按照不低于我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确定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7日-28日通过“浏阳市智慧招生系统”(http://hn.lyedu.com.cn/zytb)的“公费师范生”入口填报志愿(6月28日17:00为学生网上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再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及系统打印的《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好相片(一寸),并其中一份存学校,一份报教育局人事科],到所在毕业学校进行审核。报考扶贫培养计划的学生还应持《帮扶手册》参加审核并上交复印件(复印件要完整,需体现家庭全体成员信息,并由乡镇乡村振兴办或相应机构审核签字并盖章)。

  在长沙市内异地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办法见湘教通〔2023〕19号。

  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1)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小学教育6个专业之一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5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2)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3.毕业学校推荐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帮扶手册》(复印件)签字盖章后于6月29日12:00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525室。同时将本校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与系统自动生成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进行比对,核对无误后一并报市教育局(纸质表签字盖章)。

  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审核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影响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4.市教育局审核并报送考生信息

  市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报长沙市教育局审定。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长沙市教育局审定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及省教育厅,并通知浏阳市教育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5.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卷面总满分按720分计算,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成绩按照长沙市中考招生政策使用加分之后的中考总成绩计算。

  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考生总成绩由市教育局在长沙市教育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

  6.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市教育局根据本市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2)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

  市教育局依据本市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对于未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层次该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该招生计划种类该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列入相应的体检名单。

  7.体检。市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浏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

  《协议书》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签订完成后,市教育局将《2023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23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控制分数线(等第)及相关情况汇总表》、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的户口簿(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协议书》统一报送长沙市教育局。

  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9. 预录取

  长沙市教育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

  10. 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长沙市教育局、浏阳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通知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11. 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七、相关政策说明

  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3年,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2.有关招生工作的安排及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办法:

  (1)市教育局根据本文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实际,做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包括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具体方式,宣传、报名等招生环节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做好落选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确保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机协调,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我市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按照不低于浏阳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具体确定,与浏阳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向社会公布。确定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包含的科目口径与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包含的科目一致。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浏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我市相应的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9)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八、工作要求

  招收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是加强我市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我市教育事业,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附件: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浏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本文标签: 考生  公费  学校  计划  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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