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南靖县2023教资的认定对象一览: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我县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靖县;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靖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漳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靖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认定权限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南靖县教育局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靖县教育局初审现场确认,漳州市教育局认定。原户籍或居住地隶属南靖县,现归属漳州高新区的申请人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具体详见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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