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等院校,简称“普通高校”。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也叫“统招生”,是指按照规定的设置标准序批准举办“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硕士统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各省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普通专升本)等正式考试入读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2、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机构有:全日制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层次教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实施专科(高职高专)层次教育。
3、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