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如果当地计生办不肯办理的话,就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民政局补办一个,很快就办好了的,这个民政局都有档案资料的,也可以凭另一本结婚证办理。办准生证具体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 (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只需要夫妻一方即可,补办没有登记那么严格,首先需要当事人填写一份《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由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然后工作人员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询问相关情况,然后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经过查证之后确认符合补发结婚证情况属实且符合补发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补发结婚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不符合补发条件的,工作人员会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补办结婚证,不能在非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异地补办。结婚证遗失的,只能到原登记机关,或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即可。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综上所述,只有是办理过结婚证的话就算丢失了也是可以办理准生证,可以先去和这个计生办部门说明清楚情况,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最好还是携带好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处重新补办结婚证,民政局里有档案的话都是很快就能办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