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租房合同怎样解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这两种方式来解除合同,而作为合同的一种,房屋租赁合同自然也适用这两种解除方式。
1、单方解除
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协议解除
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解除权。而一般在有法定情形下,允许当事人一方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过更多的时候其实还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协商,在达成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要注意,若是一方属于违约解除租房合同,那此时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如果想要解除该租赁合同的,可以由出租人或者是承租人在法定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也可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协议解除,在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义务也随之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