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笔迹不符有什么法律后果?
不成功的话是不能将笔迹作为证据的,但是笔迹鉴定不成功的后果产生之后是可以得新申请鉴定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而且要确保所提供的原件是属于真实有效的,鉴定中心再次受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进行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重新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笔迹鉴定举证责任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笔迹鉴定的产生就是为了可以利用此结果成为此案件的证据之一,但如果此鉴定不成功那么作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的申请重新鉴定,但在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这样才能处理好自己的事情,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院鉴定笔迹后果的规定是由法院来根据具体的鉴定的结果来进行一定的参考,只不过说这样的一种具体鉴定的话,它具有参考的价值,可以以来跟证据产生一定的联系,但是它并不能够作为证据来直接的进行一定的使用,并且它是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