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被执行人法院拘留是多久?
法院对被执行人一般拘留十五日以下,具体拘留规定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罚款和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 强制措施程序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久?
法院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通常情况下拘留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14天的,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之下也不能超过37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被执行人法院要求拘留的,那么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最长的期限为十五天,而且在拘留时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被执行的人一定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严重者也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