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时间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如果是非强制诉讼,被告不到法庭参加庭审,会被判处庭审缺席。如果是强制诉讼,连续两次缺席的,法院有权力使用强制措施,即拘传强制被告参加庭审。并且被告缺席庭审会对判决结果参生不利影响,建议被告方应该积极应诉。
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案件,第一次传票没去,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可以强制拘传到庭,二次相隔时间一般不会太长,视法院的时间安排而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1、被告不到场,法官会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如果找不到对方,传票无人签收,法院会公告送达(合法送达),缺席判决。
2、具体法律条款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不到庭是放弃其诉讼权利表现,由于未能充分表达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法律等意见,判决结果可能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被告因特殊原因不方便出庭,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被告方缺席审判很有可能对后续的庭审造成不利的后果。因此,被告方应该主动的,积极应诉。如果被告无故缺席,会被法庭判处缺席庭审,并且罚款。如果没法到达法庭,可以考虑请一个法定代表代替自己出席。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开庭时间没有按时到庭的,一般法院就会直接改为缺席审理,但如果有正当的理由没有按时到庭那么就可以直接与法院进协商,看是否可以改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