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取保候审和拘役在性质、适用对象等方面都不同、两者的性质不同。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而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构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已判决的服刑的,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可以对一名犯罪嫌疑人保释:可以判处管制、拘留或者独立适用补充处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对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自产的妇女,不发生社会危险,而如果拘留期满,案件尚未办结,他们将不会因取保候审而面临危险;保释候审,有必要取保候审。保释候审申请可以根据案件诉讼阶段向相应处理单位申请。
二、什么人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取保候审和拘役的法律概念不同,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曾经因为取保候审而逃避刑事处罚的,有逃跑、自杀或其他犯罪行为的累犯,一人犯数罪的重犯,家庭住址或身份不明的嫌疑人,存在妨碍侦查、起诉的情况,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