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安机关拘捕之后多久判刑?
从嫌疑人被刑拘到被审判大致要经历5个月或5个半月的时间。
一般拘留的时间是七天,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一个月,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是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拘捕时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武器?
(一)罪犯聚众暴乱的;
(二)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三)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四)劫夺罪犯的;
(五)罪犯抢夺武器的。
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情况。
三、拘捕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与逮捕的条件差不太多,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将需要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而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才能执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①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刑诉法规定的7种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②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3)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14-37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实践中,常常先拘后捕,如果不符合逮捕的证据等条件,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捕和拘留有一定的区别,拘留是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执行的,但拘捕指由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决定之后公安机关才能执行的。拘捕的严重程度重于拘留。如果是当事人拒捕的或者抢夺武器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武器,拘捕之后的五个月左右就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