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能自诉合同诈骗罪吗?
受害人不能自诉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起诉主体是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自诉案件有哪些?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三、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四、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
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三)犯罪主体不尽相同。
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合同诈骗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
对于合同诈骗行为,受害人不能不到公安机关报案却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后,有相关证据证明存在犯罪行为但公安机关却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