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假遇上法定假期算不算工资?
病假遇到法定节假日算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节假日,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中就明文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其次,法定节假日不仅是带薪的,如果安排加班的话还有其他的计算方法。比如我国《劳动法》中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因此病假工资算的是工资的总额,而不是基本工资。
至于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拉劳动者的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我国的劳动者如果身体不舒服,想请假,那么就要到医院找诊断医生,此时我国的医院会开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由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能有效。我国的劳动者是可以凭借 《病假证明书》找诊断医生开具病假条,请到病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