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登记的结婚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如下:
1、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比如,委托国外律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事宜,费用较高,特别是英美、加国律师,按小时按美元收费,仅办理公、认证一项的收费,就可能大大高于国内律师办理此案的费用。
2、 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引起立案程序。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
二、国内登记的涉外婚姻的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如下: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三、单纯的国内婚姻怎么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想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进行诉讼程序,做好判决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双方准备材料,陈述案情,阐述事实证据等。审理分为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日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想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所以如果是在外国登记的结婚想要在我国起诉,手续还是比较麻烦,因为必须要先把具有外国法律认证的婚姻证书进行公证了之后再到我国的一些有关机构走法律的流程,然后再向法院发起起诉,而法院还需要逐一审核然后再确定是否立案,而且通常这种案件的诉讼时间最长都可能会达到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