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专利——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材料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中都提到"新的技术方案",简单地讲就是要有创造性,要比现有技术先进,比现有技术落后就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里强调"外观",即外表。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近几年,本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相当多,占专利总申请量中的80%。
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申请专利后意味着发明创造将被公之于众,任何人都可以轻易获得技术。虽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种保护是被法律条文所严格限制的。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大的国家里,专利权在全国范围内的保护必然存在着很大障碍。
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是很广的,相比来说,对于产品的配方、工艺、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换、系统、部分医疗器具、不涉及产品的线路设计等等都不予保护,而所有这些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发明专利保护的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只要按时缴纳年费,可以达二十年;而实用新型保护期限是10年,因此,对于一个生存周期较长的发明创造来讲,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比实用新型专利长得多的保护时间。
发明的范围相当宽,一般来说,只要是不超出发明专利不保护的范围,其它的,只要是属于专利的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中,但是需要缴纳年费,否则的话是可以中止对专利权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