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塑料子弹的玩具枪犯罪算什么罪?
如果只是没有杀伤力的塑料子弹玩具枪不能够算犯罪。玩具枪是否量刑、如何量刑,要根据玩具枪的时间杀伤力,持有者的主观意图综合考虑,对于没有杀伤力的玩具枪,不应视为犯罪;对于杀伤力较大的、持有人有不法目的的,应当比照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量刑,在此基础上从轻处罚。
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批复同时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枪铅弹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枪铅弹的数量、用途以及行为人的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如何认定枪支弹药的犯罪标准?
我国对枪支的管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对于市面上的一些仿真枪是否是枪支,这要经过各市技术部门鉴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这是法律规定的,是不是仿真枪主要是看杀伤力要鉴定。
(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四)对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五)对非制式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我国对于枪支弹药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塑料子弹的玩具枪不能够算是犯罪,不过这个也是要经过公安部门的鉴定才能够定夺。因为有的枪支是披着玩具枪的外壳,但实际上是具有杀伤力的,因此如果这个玩具枪具有杀伤力,依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