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争议律师费需要支付吗?
1、离婚财产争议律师费可能需要支付、也有可能不需要,由于法律对此并没有限制,故此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
2、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且即使是同一个地区,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3、委托人需要向受理离婚案件的律师支付多少律师费,可以由律师、委托人协商确定,在协商的时候,需要考虑律师处理案件需要耗费的时间、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的因素。
3、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4、律师费一般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二、离婚案件可以收取风险代理收费吗?
1、离婚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包括计时收费、计件收费、以及按照法定的办理收费等,离婚当事人在与律师拟定委托合同的时候,可以协商确定具体采取哪种方式收取律师费,并协商确定具体需要支付的律师费数额、支付的时间等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