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期限是多久?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15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承租期间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1)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向出租人承接房屋。
2)承租人使用房屋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承租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予以配合。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予以修复。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2)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期交付租金,若延期交付的,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使用房屋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等费用。
4)房屋租赁期满,除经出租人同意续租房屋外,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返还房屋。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状态。
综上所述,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想要购买承租房的,需要在15天内作出相关表示。不过,就算承租人没有任何购买承租房的打算,如果出租人卖房子的时候还没有到约定的租赁期限,即便这套房子卖给了其他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还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