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退休前员工规定有哪些?
退休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规定的话。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退员工需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
(5)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并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3、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维持原合同条件续签,公司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公司进行重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大规模裁减人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5、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是属于用人单位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也需要有合法的理由来进行支撑,只要没有违反规定就可以不用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如果对辞退产生任何的纠纷都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