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资来进行赔偿,在医疗期内辞退劳动者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要支付2个月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用人单位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够随意的将员工进行开除。在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和员工进行商议,如果员工同意进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和工资结合。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应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