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离婚怎样才能得到全部的财产?
最好和对方协商一致让对方不分财产,在下面这几种情况中,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不同了,可能判决一方少分甚至不分。
1、个人的婚前所有财产
个人的婚前财产永远只属于个人了,但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
2、外界资金给与个人的赔款以及补偿等
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就比如说受了工伤,得到的工伤补偿,个人保险,还有常见的退伍军人的退伍费,这些都是属于当事人个人的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离婚时也不做共同财产分割。
3、个人日常生活物品
男人的剃须刀、女人的化妆品,这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的时候也不会采取平分的方式,当然了,在实际中,也很少会有人拿着个进行分割。
4、个人一方经继承所得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的的父母过世,留下的遗产都是个人财产,除非其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说明该遗产是给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
二、离婚分割财产后反悔了怎么办?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双方协商,或者找出对方为过错方的证据,可以多分财产,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之后后悔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婚内财产,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发现一方存在隐瞒婚内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