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小孩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给小孩改名字的手续是: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学校人事部准予变更的证明等证明材料;经现场审查后由登记机关审批。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二、子女改名字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孩需要申请更改户籍系统名字,需要监护人陪同带上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的,由于名字更改影响到户籍以及学籍等系统,一般比较难进行更改。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三、孩子入户口需要那些证件?
1、所需材料:户口本(你老婆的)、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当地计生办办理,必须是孩子出生之前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新生儿落户申请书。
2、办理地点:你老婆在厦门具体所管辖的派出所户籍科
3、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就能办理。
4、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均可,一般应当在夫妻的常住地落户。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针对子女更改姓名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需要用到的材料以及更改姓名的办理流程都是需要严格的按照当地的公安部门的规章制度去执行的。因为子女年龄尚小,需要父母代理进行办理,因此父母也应当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如果证件缺失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有权不予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