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条件新规定具体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办理,诉讼离婚的条件是出现了无法调解的情况,如常年分居、家暴、重婚或一方有过错行为。
1、协议离婚条件的规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起诉离婚条件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2、准备离婚材料: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较少,通常是夫妻双方针对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即可办理,诉讼离婚的条件相对复杂,需要满足长期分居、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产生纠纷、家暴等条件,需要由一方提出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