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玩忽职守罪还能继续工作么?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不能继续工作,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刑的,会被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6、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玩忽职守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讲,不管构成哪种形式犯罪被判刑的,都不能再继续工作。公职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造成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两人重伤、6人以上轻伤等情形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