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绑架罪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构成绑架罪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满16周岁构成绑架罪会被判刑吗?
满16周岁构成绑架罪的,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会被判刑,未成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绑架罪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绑架罪的刑事处罚标准不是固定的,如果在绑架过程中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甚至故意杀害被绑架人质的,法院不会按照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但犯罪嫌疑人也很有可能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判处死刑。嫌疑人绑架的动机、给被绑人质造成的损害后果,都是法院量刑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