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最多判多久?
危险驾驶罪可以判处拘役。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1、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
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2、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
首先,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再次,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交通肇事罪为结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危险犯。
最后,量刑上不同。比着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带来量刑上的差别。
危险驾驶罪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只要是行为人存在追逐竞驶、醉酒驾驶、超载驾驶或者是运输危险毒害物品的行为,并且对于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时,此时该行为人就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需要被处以拘役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