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取保还判刑吗?
故意伤害被取保了也是有被判刑的可能刑,取保只是对当事人免予拘留的处罚,只要构成犯罪的条件而且也让对方的身体受到伤害,那么也是会承担有期徒刑,这都是会结合案件来进行处理的。
一般而言,被采取取保候审仍有很大可能被判刑。目前,就只有两种情况是不会判刑的。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来就是没有触犯《刑法》,或者因为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因而不能判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超过有期徒刑的刑罚就不会被判刑。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十五日前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前,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采取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诉讼事由和担保人基本情况的法律文书、材料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支付给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交付有关法律文书、事由材料,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银行向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收据证明。
二、构成故意伤害罪界定标准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故意伤害只要造成严重的情形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人民法院在判决时,行为人犯罪的情形不同,此时判处的刑期就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