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避商检罪既遂如何量刑?
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标准的规定是,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标准处罚,并对单位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逃避商检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违反国家进出口检验法的行为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的行为,如按照规定进行了出门商品检验,而是由于商品检验人员的不负责任,把不合格的商品当作合格的商品而允许出口,就不构成本罪;根据法律规定,对依法应予进行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在国家特定的商检部门检验允许后才能进行进出口。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等。如果无视上述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就构成了本罪的客观之行为,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逃避检验的非法行为是指下列3种行为:
(1)对应当进行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在境内销售或使用的;
(2)对应当进行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后就擅自出口的;
(3)经过商检机构的抽查检验,认为是不合格的商品而擅自出口的。
商品的检验是商品流入市场的重要前提条件,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若存在逃避商检活动,那么将会按照《刑法》第230条当中的规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主要就是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国家对于商品质量检验制度的管理。